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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高考数学(理)基础知识总复习名师讲义:第6章 第7节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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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学科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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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百变虾

更新时间2014-04-20 10: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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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知识梳理一、直接证明 1.综合法:从题设的已知条件出发,运用一系列有关已确定真实的命题作为推理的依据,逐步推演而得到要证明的结论,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综合法的推理方向是由已知到求证,表现为由因索果,综合法的解题步骤用符号表示是:p0(已知)⇒p1⇒p2⇒…⇒pn(结论).特点:由因导果,因此综合法又叫顺推法. 2.分析法:分析法的推理方向是由结论到题设,论证中步步寻求使其成立的充分条件,如此逐步归结到已知的条件和已经成立的事实,从而使命题得证,表现为执果索因,分析法的证题步骤用符号表示为b(结论)⇐b1⇐b2⇐…⇐bn⇐a(已知).特点:执果索因,因此分析法又叫逆推法或执果索因法.二、间接证明假设原命题的结论不成立,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因此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了原命题成立.这样的证明方法叫反证法.反证法是一种间接证明的方法. 1.反证法的解题步骤:否定结论—推演过程中引出矛盾—肯定结论. 2.反证法的理论依据是:原命题为真,则它的逆否命题为真,在直接证明有困难时,就可以转化为证明它的逆否命题成立. 3.反证法证明一个命题常采用以下步骤: (1)假定命题的结论不成立; (2)进行推理,在推理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与已知条件矛盾;与公理或定理矛盾;

特邀主编老师 wangzhong@ks5u.com 点评:

2015届高考数学(理)基础知识总复习名师讲义:第6章 第7节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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