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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07年课改高考数学考试说明2006-09-04 16:31:00 阅读 参与讨论()

山东省2007年课改高考数学考试说明   (一)命题指导思想   1.命题应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和《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课程标准数学科考试大纲》(待发),并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数学教学实际,体现数学学科的性质和特点。   2.命题注重考查考生的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数学思想、数学方法、数学能力,体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目标要求。   3.命题既要实现平稳过渡,又要体现新课程理念。   4.注重试题的创新性、多样性和选择性,具有一定的探究性和开放性。   5.命题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试题要切合我省中学数学教学实际,数学问题的难度、问题的情景等要符合考生的实际水平。应用题要“贴近生活,背景公平,控制难度”。   6.命题要注意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的有机联系与适当差异,注重数学学科知识的内在联系。   7.试卷要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必要的区分度以及适当的难度,难度系数控制在0.55—0.65之内。   (二)知识和能力要求   1.知识要求   对知识的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依次是知道和感知、理解和掌握、灵活和综合运用,且高一级的层次要求包括低一级的层次要求。   (1)感知和了解:要求对所学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了解和感性的认识或初步的理解,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并能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模仿、描述它。   (2)理解和掌握:要求对所学知识内容有较为深刻的理论认识,能够准确地刻画或解释、举例说明、简单的变形、推导或证明、抽象归纳,并能利用相关知识解决有关问题。   (3)灵活和综合运用:要求系统地掌握知识的内在联系,能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较为复杂的或综合性的数学现象与数学问题。   2.能力要求   能力主要指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以及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1)运算求解能力: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运算途径。   (2)数据处理能力:会收集、整理、分析数据,能抽取对研究问题有用的信息,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   (3)空间想象能力:会画简单的几何图形;能准确地分析图形中有关量的相互关系;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4)抽象概括能力:能从具体、生动的实例中,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能从给定的大量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结论,并能应用于解决问题或作出新的判断。   (5)推理论证能力:会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来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真实性。   (6)实践能力:能够对问题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建立数学模型;能应用相关的数学方法解决问题,并能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述、说明。 (7)创新意识和能力:能够独立思考,灵活和综合地运用所学数学的知识、思想和方法,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三)考试范围及要求   1.考试范围   (1)文科   《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中的必修课程内容和选修系列1内容。   数学1:集合、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I(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   数学2:立体几何初步、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数学3:算法初步、统计、概率。   数学4:基本初等函数II(三角函数)、平面上的向量、三角恒等变换。   数学5:解三角形、数列、不等式。   选修1-1:常用逻辑用语、圆锥曲线与方程、导数及其应用。   选修1-2:统计案例、推理与证明、数系的扩充及复数的引入、框图。   (2)理科   《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中的必修课程内容和选修系列2内容。   数学1:集合、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I(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   数学2:立体几何初步、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数学3:算法初步、统计、概率。   数学4:基本初等函数II(三角函数)、平面上的向量、三角恒等变换。   数学5:解三角形、数列、不等式。   选修2-1:常用逻辑用语、圆锥曲线与方程、空间中的向量(简称空间向量)与立体几何。   选修2-2:导数及其应用、推理与证明、数系的扩充与复数的引入。   选修2-3:计数原理、统计案例、概率。   2.具体考试内容及其要求(略)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试卷结构   试卷包括第Ⅰ卷和第Ⅱ卷。试题分选择题、填空题和解答题三种题型。   第Ⅰ卷以单项选择题题型呈现,主要考查必修内容中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共12题,分值为60分。   第Ⅱ卷以填空题和解答题题型出现,主要考查数学的思想、方法和能力,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都在考查之列。填空题只要求直接填写结果,不必写出计算过程或推证过程;填空题共4题,分值为16分。解答题包括计算题、证明题和应用题等,解答应写出文字说明、演算步骤或推证过程; 解答题共6题,分值为74分。   试卷包括容易题、中等难度题和难题,以中等难度题为主。   (五)题型示例

山东省2007年课改高考数学考试说明
  (一)命题指导思想

  1.命题应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和《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课程标准数学科考试大纲》(待发),并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数学教学实际,体现数学学科的性质和特点。

  2.命题注重考查考生的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数学思想、数学方法、数学能力,体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目标要求。

  3.命题既要实现平稳过渡,又要体现新课程理念。

  4.注重试题的创新性、多样性和选择性,具有一定的探究性和开放性。

  5.命题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试题要切合我省中学数学教学实际,数学问题的难度、问题的情景等要符合考生的实际水平。应用题要“贴近生活,背景公平,控制难度”。

  6.命题要注意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的有机联系与适当差异,注重数学学科知识的内在联系。

  7.试卷要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必要的区分度以及适当的难度,难度系数控制在0.55—0.65之内。

  (二)知识和能力要求

  1.知识要求

  对知识的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依次是知道和感知、理解和掌握、灵活和综合运用,且高一级的层次要求包括低一级的层次要求。

  (1)感知和了解:要求对所学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了解和感性的认识或初步的理解,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并能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模仿、描述它。

  (2)理解和掌握:要求对所学知识内容有较为深刻的理论认识,能够准确地刻画或解释、举例说明、简单的变形、推导或证明、抽象归纳,并能利用相关知识解决有关问题。

  (3)灵活和综合运用:要求系统地掌握知识的内在联系,能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较为复杂的或综合性的数学现象与数学问题。

  2.能力要求

  能力主要指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以及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1)运算求解能力: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运算途径。

  (2)数据处理能力:会收集、整理、分析数据,能抽取对研究问题有用的信息,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

  (3)空间想象能力:会画简单的几何图形;能准确地分析图形中有关量的相互关系;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4)抽象概括能力:能从具体、生动的实例中,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能从给定的大量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结论,并能应用于解决问题或作出新的判断。

  (5)推理论证能力:会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来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真实性。

  (6)实践能力:能够对问题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建立数学模型;能应用相关的数学方法解决问题,并能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述、说明。 (7)创新意识和能力:能够独立思考,灵活和综合地运用所学数学的知识、思想和方法,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三)考试范围及要求

  1.考试范围

  (1)文科

  《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中的必修课程内容和选修系列1内容。

  数学1:集合、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I(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

  数学2:立体几何初步、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数学3:算法初步、统计、概率。

  数学4:基本初等函数II(三角函数)、平面上的向量、三角恒等变换。

  数学5:解三角形、数列、不等式。

  选修1-1:常用逻辑用语、圆锥曲线与方程、导数及其应用。

  选修1-2:统计案例、推理与证明、数系的扩充及复数的引入、框图。

  (2)理科

  《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中的必修课程内容和选修系列2内容。

  数学1:集合、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I(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

  数学2:立体几何初步、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数学3:算法初步、统计、概率。

  数学4:基本初等函数II(三角函数)、平面上的向量、三角恒等变换。

  数学5:解三角形、数列、不等式。

  选修2-1:常用逻辑用语、圆锥曲线与方程、空间中的向量(简称空间向量)与立体几何。

  选修2-2:导数及其应用、推理与证明、数系的扩充与复数的引入。

  选修2-3:计数原理、统计案例、概率。

  2.具体考试内容及其要求(略)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试卷结构

  试卷包括第Ⅰ卷和第Ⅱ卷。试题分选择题、填空题和解答题三种题型。

  第Ⅰ卷以单项选择题题型呈现,主要考查必修内容中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共12题,分值为60分。

  第Ⅱ卷以填空题和解答题题型出现,主要考查数学的思想、方法和能力,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都在考查之列。填空题只要求直接填写结果,不必写出计算过程或推证过程;填空题共4题,分值为16分。解答题包括计算题、证明题和应用题等,解答应写出文字说明、演算步骤或推证过程; 解答题共6题,分值为74分。

  试卷包括容易题、中等难度题和难题,以中等难度题为主。

  (五)题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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