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26日通过08首期700亿元震后重建基金[2008年6月23日—30日]2008-6-27 15:27:00 阅读 参与讨论()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6日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有关工作情况报告,批准中央财政从今年起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专项用于四川及周边省份受灾地区恢复重建。其中2008年首期安排灾后重建基金700亿元,明后年继续作出相应安排。

    据介绍,今年中央财政安排的700亿灾后重建基金中,有400亿元专项直接用于补助汶川地震房屋倒损农户重建住房。

  在讨论会上,很多常委还建议,在中央财政建立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中,要加大力度支持灾区农业建设投入。另外,有常委建议对灾民进行异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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