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出台最终限制了谁?[2008年6月23日—30日]2008-6-30 9:47:00 阅读 参与讨论()

    对于包装的需求可分刚性与弹性。买鱼、买肉、买药、食品打包,即使出于环保意识,仍不得不使用塑料袋,实属刚性。然而,一些企业把消费者对包装刚性需求、应免费实施的项目硬加入到“限塑”中去,乘机“搭便车”,给消费者增加了负担。这样曲解“限塑令”,让人们颇为反感。 

  现象一:面条捧着回家

    买0.5公斤切面要双手捧回家?“限塑”以后,市民徐女士在上海第六粮店某门店遇到如此一幕:原先买了面条、馄饨皮、面皮,有只薄薄的小塑料袋可以装着拎回家,现在这家粮店拒绝免费供应塑料袋。令人惊讶的是,原先这只又小又薄的袋子如今价值攀升,要价0.2元,“1斤面条不过1元,塑料袋竟要价其五分之一,袋还是原来那只袋,岂非敲诈?”在场多数顾客连说看不懂,手捧一把面条滴沥搭拉离去。

    5月15日商务部发布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商品零售场所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装盛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面食”赫然在列。  

  现象二:饭菜打包要价1元

    市民王女士在南京西路上某港式餐厅吃饭,未料估计不足,吃完后还剩下不少。她请服务员帮忙打包,服务员拿来打包袋,却索价1元。王女士想不通,该饭店档次不低,价格不菲,打包本是商家应尽的义务,“不见得让我们外出吃饭都自带饭盒?”

    近期,商务部有关人士曾解释,此次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范围是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其中包括便利店、折扣店、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店、购物中心等场所,餐饮场所暂未进入“限塑”之列。当然,给不给塑料袋是商家个人行为,但1元1只普通塑料袋,仍有搭车之嫌。

    现象三:塑料袋随意定价

    市民陈先生在浦东商城路浦东南路口的一家捷强超市购物时发现,一个小塑料袋,竟卖到了5毛钱。陈先生回家后仔细量了量,这只塑料袋宽20厘米,长35厘米,质地比保鲜膜厚,差不多只能放进一本小书。“袋子这么小,也卖5毛钱,人家一个环保袋,可以装一堆东西,也就0.3元,忒坑人了。”

    张先生到大宁商业广场内的反斗乐玩具城给儿子买玩具,硕大一个机器人玩具,一只手拿不住,两只手捧着又不方便。张先生说:“反斗乐的玩具都很贵,动辄千元,却因‘限塑’要收9角塑料袋钱。这类商场完全可以想出其他方法来环保,不必将这笔钱强加到消费者头上!”

    采编手记 限制塑料袋的使用,让普通老百姓懂得使用塑料袋必然给环境增加负担,使用者必须为环境保护埋单。不过,一些仍应企业承担的成本,也转移到消费者身上,消费者必然无法接受。

到目前为止,除了各大超市为“限塑令”纷纷造势外,大部分商家采取了缄默的方式,不但没有做好宣传,告知消费者,对新政策出台后的“次生问题”也没有一个起码的预判。如果能像大超市那样在顾客进门时,对需要塑料袋收费一条作个提醒,让消费者自己选择,那么“限塑”后种种尴尬必然大大减少。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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