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0年高考改革方案出台2010-1-3 17:11:00 阅读 参与讨论()

陕西2010年高考改革方案出台,欢迎查看。

历时两年多,备受社会关注并经多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专家意见,几易其稿体现新高中课程改革的2010年高考改革方案,终获教育部审批通过,(12.7)陕西省招生办正式向社会公布。

新高考改革方案最大的变化:

    一是高考命题的改革,原则是在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指导下,结合陕西省高中新课改的实际,按照教育部的考试大纲和新的学科课程标准进行命题。试题首次按必做题和选做题出题。

    二是新方案以全国统考成绩为主要的录取依据,同时将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第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提供给高校,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依据。

关注一:试题将适应课改要求首次出现选做题

    省招生办新闻发言人郝春怀在通报高考新方案时说,高中新课改后,相关课程中规定了若干个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为适应这一变化,高考试题将以往所有题目为必答题的形式进行了改革,“3+小综合”试卷分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全部为必做题;第二部为非选择题,分必做题和选做题。“3+小综合”考试范围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课程标准实验版)的规定。

关注二: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录取参考

    郝春怀说,新课改后的高考,还有一个大变化就是录取方法发生了变化:他表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考生“3+小综合”考试成绩、结合学业水平考试等第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他介绍说:新高考录取电子档案中,将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7个书面考试科目和信息技术、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4科实践操作考试。书面考试科目成绩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等级呈现,实践操作考试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评价内容以写实性表述方式和等级方式(A、B、C、D四个等级)呈现。

    值得家长和考生特别注意的是:新高考在录取时,省招办将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第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部提供给高校(通过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高校如果对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要求,应在其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录取时按特殊要求录取)。普通高校录取保送生,可对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第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提出要求,并在其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关注三:往届生参加高考综合素质评价不作要求

   “往届生没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参加高考成绩如何算?”针对记者和往届生考生家长普遍关心的提问,郝春怀表示:陕西省明确,非普通高中毕业生和2010年之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对其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不作要求。从2010年起,这些考生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其已经取得的考试等级也将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的参考。

关注四:新高考科目设置“3+小综合”模式未变

    省招生办新闻发言人郝春怀向媒体通报说:高考新方案是本着促进高中课程改革,建立高校选拔的多元评价机制;促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负担;促进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利于选拔优秀人才原则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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