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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考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27日2011-11-17 15:12:00 阅读 参与讨论()马上投稿

 日前,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了《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我区明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具体办法,2011年12月15日开始报名,标志着我区明年高考工作正式开始。

内蒙古高考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27日

 日前,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了《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我区明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具体办法,2011年12月15日开始报名,标志着我区明年高考工作正式开始。

  基本流程

  凡在我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的所有考生,均须在我区按时、按要求履行报名手续。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上午8:30至2011年12月27日下午18:00。分为网上预报名和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照相确认信息两个环节。这两个环节均于12月27日前结束。以下是基本流程:

  网上预报名:考生首先要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nm.zsks.cn)填写基本信息。

  审核《考生预报名表》:网上预报名结束,系统将为考生生成《考生预报名表》,考生打印后持该表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往届生和无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交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其填写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加盖公章。

  网上缴费:考生需提前准备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无中国农业银行(简称农行)的银行卡(指金穗借记卡或准贷记卡,也称金穗卡)的考生,需要提前到当地农行营业网点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并存储一定金额的钱款用于网上缴纳报考费用。农行存折不支持网上缴纳报考费用。

  照相、确认考生信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考生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照相并确认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应在《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的指定区域内按要求书写指定文字,以采集考生本人的笔迹信息。经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装入考生档案,一经签字确认,考生身份证号等考生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考虑到部分考生(除艺术类和美工设计类考生)需要回户籍所在旗县照相确认信息的特殊情况,这部分考生需在统一报名时间完成网上预报名,待学校补课结束后在1月16日至1月17日专门安排两天照相确认信息时间,这时不再开放预报名功能。

  体检信息的采集:学校和户籍不在同一旗(县、区)且需回户籍所在旗(县、区)报名的考生体检时间统一定于2012年1月18日进行,其他考生体检时间由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医疗机构协商决定。

  使用二代身份证确认报名

  2012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继续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考生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照相及确认报名信息时,必须携带户口簿原件和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须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各地公安部门将按《关于在各类教育招生考试中使用二代身份证的通知》(内教办字[2008]57号)为考生开辟绿色通道。

  选择确认报名地点

  1、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各学校、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回户口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的考生要做好服务工作,安排好这部分考生的学习、生活,不得因为考生回户口所在旗(县、区)影响考生的正常学业。

  2、仅以下6类考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盟市直属高级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仅限本盟市户籍);

  盟市批准可跨旗县区招生的民办高中应届毕业生(仅限本盟市户籍);

  报考蒙授各科类的应往届毕业生;

  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跨盟市招收的宏志班应届毕业生;

  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五年制高职三二分段应届毕业生;

  蒙语授课的往届生照相确认地点可以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朝语授课的应往届生统一在乌兰浩特市招办照相确认。其他考生一律不得跨盟市、跨旗县区报名。

  加大学籍户籍核查力度

  学籍审查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在照相确认阶段进行。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不在我区的考生,要打印《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审查表》,由考生网上预报名简历上填写的高中阶段就读学校和该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学籍是否满两年(截至2012年4月1日)。

  户籍审查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在照相确认阶段进行。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查考生户口簿原件。截至2012年4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两年的,要打印《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户籍审查表》,由公安部门通过户籍管理系统逐一审验。凡在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期间来我区落户的考生,应查明落户原因,全部提交公安部门核查并由其出具相应的核查证明。

  核查民族成份

  为了遏制违规更改民族成份不正之风的蔓延,从源头上堵住更改民族成份乱象,2012年普通高考报名时,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生民族成份的核查。报名时,少数民族考生必须携带父母户口本原件,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比对父母亲的民族成份,发现问题应提交有关部门及时核查,高中学校要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民族加分考生的名单。凡考生本人系少数民族而其父母亲均非少数民族的,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打印《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民族成份核查表》,由公安、民族等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并签署相关核查意见,要求经办人和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严厉惩处虚假报名信息

  据了解,我区2009年开始实行高中学籍注册信息,今年正好是这届考生参加高考,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采集的考生报名信息,与2009高中学籍注册信息、往年的报名信息和公安系统的户籍信息进行校验。同时,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将公示各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数据,以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校验和检举情况,对需要重新审查报名资格的考生再进行资格审查。

  对查实的“高考移民”、违规办理户籍、学籍和违规更改民族成份等考生身份弄虚作假的考生都要作出严肃处理。考试前查实的要取消报名资格和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要取消高考成绩和录取资格,录取以后查实的要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要取消学籍。对考生身份弄虚作假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一经查实,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需核查学籍、户籍和民族等的考生,其审验资料(包括户口簿原件等)留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查。资格审查随同报名过程一起进行,对资格审查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首次采集本人笔迹

  考生在确认报名时,必须按要求留存本人笔迹信息,报名结束后统一扫描录入电脑备查验,考试结束后要和考生答卷笔迹进行比对,若出现不一致,将按照替考处理。这是我区2012年高考报名的一项新规定,在网上阅卷时方便比对鉴定考生笔迹,认定替考等行为。

  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培训视频教材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免费下发《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培训视频教材》,各盟市、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考生培训的组织工作。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都必须学习培训教材,在校生的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社会考生的培训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来自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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