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多
2017浙江高考改革方案(2017浙江省高考改革试点方案解读)2016-09-07 15:55:00 阅读 参与讨论()

浙江实行统一高考[微博]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地区 启动时间 执行时间 内容要点
浙江 2014年 2017年

1、必考科目语数外3门,每门满分150分;
2、选考科目实行"7选3"模式,每门满分100分,每科最多考2次;
3、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4、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5、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6、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浙江实行统一高考[微博]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科目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2、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

  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3、成绩有效期限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4、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

  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

  5、考试次数

  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6、录取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7、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8、实施时间

  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网友评论

    现在有人对本文发表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欢迎留言!个性设置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网站最近动态
    高考资源网(www.ks5u.com),您身边的高考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