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 专题七 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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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解析 |
一、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
《权利法案》 |
1.背景:“光荣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掌握了英国议会的权力; 2.时间:1689年; 3.目的:限制王权,扩大议会的权力 4.内容:国王无权废止法律;不得侵犯议会的征税权;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组织常备军;国王不得干涉议会的言论自由;未按法律程序,不得拘捕臣民;必须定期召开议会。以明确的条文,限制国王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等,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权。 5.影响:它使后来议会的权力日益超过国王权力,国王处于统而不治地位;它的颁布标志着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
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
1.英国是世界最早建立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国家,责任内阁是英国政治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 2.根据英国君主立宪制,下院议员选民普遍直接选举产生,由国王任命在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的党领袖为首相,组成责任制内阁,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对议会负责。 3.现代英国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者融合为一体的混合物。她的主要特点是虽然保留了君主,但由议会掌权。(18世纪后)内阁全力开始膨胀,英国议会的黄金时代过去了。(此为史论共享) | |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
1.国王是是最高权力的象征:国王是国家元首,但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2.议会是国家权力的中心:议会取得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控制权,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3.内阁行使行政权,对议会负责:内阁首相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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