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周末》报道,2013年3月,云南省出台实施细则,对中小学代课教师的补偿终于进入实质性阶段。云南十余万代课教师将获得人生最重要的一笔补助,同时被要求自行举证证明代课经历。但他们普遍缺乏物证;证人也大多年老或死亡。在艰难的自证面前,五十八岁的代课教师程兴贵叫喊着“我有证人,我有证据”,从近五十米高的瀑布跳下。
无论是已经八十二岁的老人的口头证明,还是程老师费尽心思找到的盖了公章的发黄
教案,都在“提供书面教龄证明”的铁定要求面前,在有关审核人员轻慢的语气中,成为“一张废纸”。最终,这位代课老师选择了自戕。而在其死亡之后,他二十五年半的教龄才被认定,这是用自己的生命开出的证明,何其残酷,何其悲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