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办法出台 女生比例不超过15%2007-4-11 8:16:00 阅读 参与讨论()

近日,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出台,《办法》对考生报名条件、录取情况、就业情况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办法》要求报名考生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政治条件及身体条件。   根据规定,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进行面试。考生除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近日,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出台,《办法》对考生报名条件、录取情况、就业情况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办法》要求报名考生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政治条件及身体条件。
  根据规定,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进行面试。考生除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报考公安普通高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0.6)以上。考生要求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对于录取情况,《办法》进行了详细规定,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提前录取;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按120%范围调档,择优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15%;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高等学校的录取
  据了解,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服装,享受公安专业奖学金。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按本、专科毕业生待遇分配在公安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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