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十二区县重点中学高三毕业班联考 (二) 文科综合能力测试 历史部分 文科综合能力测试分为政治、历史、地理三部分,共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本部分为历史
试卷,共100分。本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第ⅰ卷1至3页,第ⅱ卷3至4页。 考生一律用黑笔作答。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号涂写在答题卡上。答卷时,卷ⅰ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卷ⅱ答案写在答题纸上,答在试卷上的无效。第ⅰ卷注意事项: 1.每小题选出答案后,把历史答题卡上对应的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2.本卷共11题,每题4分,共44分。在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一、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44分) 1.古人在分析姓氏起源时说,“氏于国,则齐鲁秦吴;氏于谥,则文武成宣……氏于字,则孟 孙叔孙”。由此推论“巫、卜、祝、史、匠、陶、屠”等姓氏应源自 a.官名 b.爵位 c.行业 d.谥号 2.下列符合书影作者主张的是 a.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b.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 c.与人善言,暖于布帛;伤人以言,深于矛戟。 d.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